審判長:“對于本案采用在線庭審的方式進行開庭審理,原告方有無異議?”
原告:“無異議”
2月27日上午9時,米易縣人民法院第二審判庭用非接觸式遠程線上開庭方式審理了一起請求變更公司登記糾紛案件,這是米易法院疫情防控期間首例“互聯網+庭審”案件。
該案原告及其委托訴訟代理人遠在成都,受疫情影響,出行不便且存在安全隱患,該案又系公告案件,必須如期開庭,為充分保障當事人的訴訟權利,在征得當事人同意后,合議庭決定通過互聯網遠程審理該案。為保證庭審的順利進行,院審管辦針對在線庭審細化了法庭紀律,開庭前,后勤保障人員將法庭內進行消毒,技術人員準備好庭審的網絡保障并進行了調試,當事人及其委托訴訟代理人在家中使用手機,打開互聯網法庭系統進入庭審,書記員就網絡庭審有關事項對當事人進行了輔導。在宣布法庭紀律、核對當事人身份后,庭審緊張有序地進行著,當事人通過攝像頭宣讀起訴狀、展示證據,進行了法庭辯論和最后陳述。最后,核對電子庭審筆錄,并在手機終端上簽名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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